为引导证券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教育工作水平,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业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以下简称四家单位)于今年3月联合启动了首次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评估工作,102家具有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参与了评估。经过自评、复评、复核等评估程序,最终共评出A等次公司30家,B等次公司41家,占参评公司总数的近70%。
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是证券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投资者教育评估工作是督促证券行业不断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的重要举措。为推动行业投教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持续提升投资者教育服务水平,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四家单位于2021年5月共同发布了《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评估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通过建立联合评估机制,对证券公司投教工作开展评估。《指南》的发布,对于进一步提高证券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自律管理水平、提升证券公司开展投资者教育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发挥了积极作用。投资者教育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证券公司落实投教工作要求、建立投教工作体系、开展日常投教工作以及参与或配合四家单位开展投教工作等方面。经过一年的持续推进,证券公司普遍在建立健全投教工作体系、丰富投教实践活动、推进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完善投教基地建设以及践行普惠金融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投教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投教工作基础更加夯实。理顺了投教工作机制。证券公司普遍成立了由公司前中后台多部门组成的投资者教育服务工作小组,在明确内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建立了内部联络与协调机制,确保投教工作能够有效开展。充实了投教队伍。2021年,证券公司通过开展内部培训方式加强投教队伍建设,促进投教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公司总部面向分支机构开展包含证券投资知识、业务风险特征、投资者适当性等在内的投教培训超3000场,平均每家公司组织培训逾30场。加大了投教经费投入。2021年,证券公司在制作投教产品、举办投教活动、开展投教培训及建设运行投教基地等方面的经费支出达6.07亿元,较上年同比上升10.36%,行业投教经费保障进一步增强。完善了内部工作制度。2021年,证券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及时发布或修订公司内部与投教相关的制度或细则等400余部,内容涉及投资者保护、北交所业务、基础设施公募REITs、股票期权、投诉处理等诸多方面,投教工作制度日趋完善。
二是不断创新投教工作内容与形式,投教服务方式更加丰富。2021年,为满足投资者教育需求,证券公司积极创新投教工作形式,利用新媒体渠道推广传播投教作品,聚焦注册制改革、北交所设立、公募REITs上市等重大改革措施,积极开展投教宣传。同时,积极探索将投资者教育与党史教育相结合,普及红色金融历史,传承红色金融文化。2021年,证券公司充分运用宣传手册、海报、图文、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向投资者普及证券知识,传导理性投资理念。注重发挥线上线下多渠道优势,着重加强线上投教服务,利用视频直播、健步走、云走进等多种方式开展线上投教活动4.3万余场,参与投资者达7.8亿人次。
三是多维度践行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助力金融人才培养。2021年,证券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高校在教材、课程与活动开发、行业人才培养、专业合作共建等多个领域开展合作,积极践行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证券公司走进校园通过实务讲座、学分课程等方式向在校学生普及证券金融知识,传播理性投资理念。通过向在校生提供实习实训平台、与高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合作开展证券知识竞赛等形式,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助力高校丰富人才培养内容与形式。2021年,证券公司在校园内开展投教知识讲座或活动6000余场,覆盖学生超100万人次;52家证券公司围绕课程设置、师资培训、教材编写等方面与高校签署合作备忘录;56家证券公司与高校合作开展证券知识、模拟交易等竞赛活动。
四是更加重视投教基地建设,基地辐射范围进一步拓展。2021年,证券公司更加重视投教基地建设。在服务社会公众方面,证券公司实体投教基地访问人次达1743万,举办投教活动覆盖受众超1.65亿人次;互联网投教基地平台访问人次达5.48亿人次,举办投教活动覆盖受众超6400万人次,较上年相比,基地服务公众数量有明显上升,基地辐射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司全年建设运营基地费用达3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1.46%。
五是积极践行普惠金融,更好履行社会责任。2021年,证券经营机构推动投资者普及教育与普惠金融有机结合,广泛走入社区、乡村等深入开展投教工作,普及证券知识,传播风险意识。在走入社区方面,证券公司通过设立服务咨询台、公益宣讲、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向广大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群体宣讲金融知识,帮助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走入乡村方面,证券公司根据受众特点,积极开展各类主题投教活动千余场,服务民众达252万人次,制作并投放电子及实物类投教产品24万余件(部),以帮助村民增强辨识能力,树立理性投资理念。
加强投资者教育是投资者保护的重要措施,四家单位作为证券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将继续以联合评估机制为抓手,持续推动证券公司提升投资者教育工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断将行业投资者教育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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