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社保信息你都“get”了吗?小编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下!
一、社保是什么
社会保险费的构成
社会保险费缴存比例
成都:
各地方比例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政策以当地规定为准。
热点问题解析
1.社保减免政策会影响购房资格的认定吗?
答案:社保阶段性减免是政府决策、政府行为,且社保减免政策中也有提到“确保参保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所以,不会影响到普通职工连续缴纳社保的计算期限,减免期间也应当计算到购房资格的认定期限中。
2.社保费的减免是否会影响将来的养老金待遇
答案:根据医保发[2020]6号文中提到“确保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因此社保费的减免不会影响将来的养老金待遇。养老保险是“现收现付”模式,我们今天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是用来给现在已退休的老人发养老金的。这次减免落实后,全国预计将减收5000亿左右,还是可以承受的。而且,就现在社会保险基金的余额情况,完全可以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所以对于职工福利来说,是不受影响的。
3、社保费减免期间是否会形成断缴?
答案:这次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职工个人缴费部分还是正常缴纳的,所以并不存在社保断缴的问题。政策明确“单位缴费”减免,本次“免征或减半”是国家支持企业度过困难,为企业减负。员工缴纳的这部分,本就是计入员工个人的养老和医疗账户,属未来个人使用。申请缓缴或延缴期间不影响个人社保待遇享受和权益记录。
4.灵活就业人员能否享受阶段性减免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答:此次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针对的是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是以个人身份参保,不属于此次减免政策的适用对象。
关于社保减免政策最新消息
【四川202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7317元】7月18日,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根据人社部发〔2020〕49号“各省2020年度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精神,按照省统计局提供的相关数据,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全省2019年下限标准(即2697元)执行,缴费基数上限按全省2020年上限标准(即17317元)执行,其中,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上下限标准范围内按当地规定的缴费档次自愿选择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