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股权市场是非上市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

ས་ཁོངས་རང་བཞིན་གྱི་རྐང་དབང་ཚོང་ར་ནི་ཚོང་རར་ཞུགས་མེད་པའི་ཁེ་ལས་ཀྱིས་ཐད་ཀར་མ་དངུལ་འདུ་འཁོར་གྱི་ཐབས་ལམ་གཙོ་བོ་ཞིག་རེད།

首页 > 新闻公告 > 新闻动态 > 详情页

正式获批!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云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通告

来源: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9-24
            
       9月23日云南省政府发布《云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通告》,通告明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和《云南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云政办规〔2018〕3号)等有关规定,确定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为云南省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

      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30日,据工商注册信息显示,该公司由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滇中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方共同出资成立,持股比例分别为51%、29%、10%、10%。其经营范围包含组织企业挂牌及展示,为非上市公司股权、私募可转债的登记、托管、挂牌、交易、结算及投融资提供场所和服务等。

      据了解,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作为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是云南省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接全国资本市场的“塔基”,与北交所、沪深交易所、“新三板”等有序衔接,充分发挥发现价值、提供平台、撮合交易的作用。公司将按照高起点、数字化、国际化的定位,把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打造为富有创造力和活力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支持云南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助推云南省企业上市倍增三年行动,服务云南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