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股权市场是非上市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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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反垄断局挂牌意味着什么

发布日期:2021-11-19
11月18日,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大楼,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这是继三年前国家反垄断执法工作统一归集后,反垄断体制机制的又一次重大调整。

为何专设“国家反垄断局”?

反垄断原本属于市场监管总局的基本职能之一。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了市场监管总局,并将原先分别由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承担的反垄断执法工作统一归集,在市场监管总局内设反垄断局来专门负责反垄断执法,同时承办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日常工作。
此次成立国家反垄断局,在法理上,是被称为国务院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属于更为独立的副部级单位,较之内设司局,国家局在法律地位、组织、负责人任免、资金与预算、监督机制等方面均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属于独立的行政主体,能以自身的名义独立执法并承担责任。
显然,这一挂牌和升级顺应了反垄断在我国市场经济建设中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也顺应了执法工作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反垄断大案频发,并且呈现出了“单案金额巨大”“执法多频”等特点。比如,今年4月10日,阿里巴巴集团被罚182.28亿元,10月8日,美团被罚34.4亿元。罚款金额之高,在整个行政执法领域均可谓罕见。而经营者集中未依法申报的案例在最近一年也得到了高频处罚,超过了40家。虽然此类案件金额较小,但却可能是今后需要监管的一个常态化领域。
当然,技术难度高也是当前反垄断的一个特性。当前反垄断的重点是互联网反垄断,互联网技术、业态乃至法律规则均处于不断变化和革新中。像现在除了《反垄断法》外,最重要的执法依据是今年2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其中提出的轴辐协议等概念,在反垄断的视野内亦属于前沿话题。
而难点多的特性,也给当下的反垄断催生了新的需求。像在市场中积怨多年的平台企业“二选一”问题、网络音乐独家版权问题,以及刚刚冒头的社区团购倾销问题、大数据杀熟问题,就需要进行更为细分的监管。
故而,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环境、日益重要的公共利益、日益紧迫的执法任务以及日益提高的执法难度,成立一个更为持中、专业、权威,并且可以独立对外的反垄断执法主体,可谓众望所归。

“国家反垄断局”成立有何重要意义?

国家反垄断局的挂牌成立,又使2021年作为反垄断“大年”的重量级更进一步。当前我国市场主体总量已突破1.5亿户,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对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意义更加凸显
在2020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被确定为2021年要抓好的八大重点任务之一。4月22日,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反垄断工作会议将2020年定义为“反垄断工作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一年”。会议明确,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反垄断工作“大年”。
强化对平台经济垄断行为的执法是今年反垄断工作的重点。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并处182.28亿元罚款;10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处34.42亿元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负责人曾强调,平台不是反垄断法外之地,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反垄断法律法规,维护市场公平竞争。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综合形势室主任、研究员郭丽岩强调,市场经济的“繁荣”与“有序”相辅相成,仅有所谓“自由竞争”而无监管规范,任何“繁荣”都不可能持续。监管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重要政府职能,也是优化资源配置与维护社会和谐的基础制度条件。
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将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给广大中小微民营企业释放更多要素资源与市场空间,促进其更高质量发展,从而优化供给结构和质量,增强中国经济发展的内生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