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关于做好“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力争到2025年末,全省累计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3600户,其中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00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6000户、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2100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6500户、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3000户;农业产业化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000户以上;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及时转型为企业。
《通知》明确建立重点培育库。充分利用“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优化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和应用。工业“5+1”、农业“10+3”、服务业“4+6”三大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和重点行业主管部门依托基本单位名录库,分级、分行业确定“转企升规”培育对象,建立“转企升规”重点培育库。加强对重点培育库企业分类指导、精准帮扶,强化动态跟踪核实,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及时规范申报入统。将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和税务部门核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作为“个转企”重点培育对象并支持转型为企业。
强化财税政策扶持。省级财政统筹安排工业、科技、服务业等相关领域存量和增量资金,专项用于激励各市(州)出台政策支持“转企升规”工作;激励资金根据各市(州)“转企升规”企业数量、地方财政投入、新增经济贡献等因素分配,采用“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进行管理,由市(州)统筹用于支持“转企升规”企业发展。充分发挥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投资支持。加强“转企升规”财金互动政策支持,帮助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鼓励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低利率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适当贴息。
强化金融支持。支持银行机构开发“转企升规”专项金融产品。推广专项金融顾问服务,强化融资担保服务,用好用活“信易贷”“支小贷”“税银贷”“政银贷”“川农贷”“天府文产贷”等金融信贷产品。督促银行机构落实小微企业差异化监管政策,为重点培育企业和首次“转企升规”企业提供优质融资服务。
强化要素保障。加强重点培育企业和新“转企升规”企业生产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用工等基本要素保障,引导集中集约集聚发展,多措并举降低生产要素成本。新“转企升规”企业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市(州)、县(市、区)可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租用标准工业厂房的,可优先安排并对租金给予一定优惠;有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积极帮助企业依法完善土地使用手续。
推动科技创新。引导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用好用活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补助政策。加强对准备升规的科技型企业的孵化培育,支持高成长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瞪羚”企业发展,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鼓励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引导省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等孵化载体聚集创新资源,将在孵企业孵化培育为规模以上企业。
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转企升规”一次办,建立部门间协同机制,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再造业务流程,符合条件的通过变更程序办理营业执照及行政许可证件,实现“一窗受理、一张表单、一并审批、一证准营”。采取智力引进和人才激励措施,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到重点培育企业和新“转企升规”企业就业,在人才落户、子女入学、社保、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预防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的长效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新“转企升规”企业组织开展跟踪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