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安市政府印发《广安市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全面提速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从10个方面提出30条重要政策举措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全力推动广安市2023年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全面提速。
《若干政策措施》涵盖加快财税政策落地、优化金融支持服务、做强做优实体经济、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消费回暖升级、着力稳定外贸外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帮助市场主体降本增效、全力稳就业稳物价、持续优化营商环境10个方面。
《若干政策措施》聚焦市场主体发展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强化金融和产业政策支持,减轻市场主体税费、融资等方面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
- 在财税政策支持方面,明确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在落实金融支持方面,加大“制惠贷”“园保贷”推广使用,引导金融机构以更优惠利率投放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推动制造业贷款增速不低于10%。开展“千户百亿”项目(企业)融资专项行动,力争金融支持项目(企业)数量达到1000个以上,获得新增融资100亿元以上。
- 在帮助市场主体降本增效方面,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实行欠费不停水电气,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
- 在稳就业方面,将支持企业创建就业见习基地,吸纳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见习补贴。
- 在支持工业企业方面,市本级财政对一至四季度新培育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每户 5 万元— 20 万元 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每户分别给予 50 万元 、20 万元 奖励。对首次进入省级、市级“贡嘎培优”名单的企业,每户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 奖补;对连续两年保持在省级“贡嘎培优”库且排位上升的企业,每户给予 100万元 奖补
- 在支持商贸企业方面,对2023年首次升规入统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和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市本级财政奖励每户 5 万元。对年电商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本土电商企业,市本级财政奖励每户 5 万元。对年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且全年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市本级财政奖励每户 3 万元。
- 在推动文旅全面回暖方面,对市外游客团队按每人15元奖励旅行社、最高不超过 40万元 ;对全年累计组织市外游客团队2000人次以上且排名前3名的旅行社,分别给予 3 万元、2 万元、1 万元奖励。支持建设一批省级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每个奖补 50 万元;支持创建全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每个分别奖补 200 万元、100 万元。
- 在促进消费回暖升级方面,将支持汽车销售企业开展各类展会活动,对活动期间购买广安本地销售乘用车并在广安上牌的消费者,给予一定补贴,并安排资金支持餐饮、零售等行业发放消费券;
此外,为保障30条措施落实到位,《若干政策措施》明确将定期会同各相关部门开展政策效果评估,并适时就省政府十个方面36条政策措施和市政府30条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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