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意见》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原创性举措20余项,既有真金白银的“硬性”政策措施,又侧重于“软环境”优化,如规则拟定、环境优化、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柔性”措施和工作任务。
《意见》进一步强化需求导向,突出了靶向性。具体举措包括,积极回应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和主要诉求,提出依托市12345市长热线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处理机制,强化“新官不理旧账”整治;清理取消企业在资格资质获取、招投标、权益保护等方面差异化待遇,推动市场回归公平竞争;规范多领域“首错免罚”清单;每年常态发布推介项目清单,每年组织100家以上民营企业参加由政府主导的重大投资经贸和展示展销活动并给予不超过1万元补贴;畅通办理拖欠账款案件“绿色通道”,建立化解民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协调联动机制等。同时,市委、市政府还将多措并举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统筹全市金融力量
设立两项资金支持
《意见》将强化资金支持,突出实效性。据介绍,达州市将建立完善政府投融资担保体系,市、县两级共同出资设立3 亿元的民营企业应急转贷金和制造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其中2023年到位2亿元,2024年到位1亿元,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导向和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且有还贷资金需求的民营企业提供短期周转资金服务。
政府还将给予创新基础好的民营企业不低于10 万元的科研经费补助。并且每年从各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不低于2 亿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市级财政安排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000 万元支持重点民营企业。
另外,加快各类涉企资金的拨付和执行进度,确保除科研和按进度管理的项目外,其它项目资金1年内到位率不低于90%,直接补助经营主体的产业资金支持民营企业的占比不低于70%。
据了解,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推动达州经济增长的主力军、就业创业的主渠道。2022年,达州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总量达27.7万户、同比增长7.4%、居全省第5位,民营经济增加值实现1528.6亿元、占GDP比重达61.1%,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51.1%,民营经济登记就业48万人、同比增加12.1万人、占全部登记就业人数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