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共六章十四条,主要内容分为四个方面:
一是结合最新上市审核要求、绵阳产业优势和实际情况,定制入库标准。对属于省、市重点支持产业的企业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是后备企业的入库程序。1.申报与审核。企业向属地金融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各地金融主管部门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核,初核通过后,统一报市金融工作局。同时,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报市金融工作局。2.登记入库。市金融工作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备性、是否符合入库条件等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绵阳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3.公布。市金融工作局公布“绵阳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名单。
三是对“绵阳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施动态管理,已入库企业于每年1月31日和7月31日前更新上年度或本年度上半年的财务数据。
四是对纳入到“绵阳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提供培育服务。建立培训培育档案,实行跟踪指导服务;邀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相关专家对入库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和上市培育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向投资机构推荐入库企业融资需求,举办投融资对接活动,组织开展融资路演。
值得注意的是,在入库标准部分,《办法》明确“已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库。”
事实上,对于四板挂牌企业优先进入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非个例,在《四川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德阳市支持企业挂牌上市的若干措施》等文件中也有类似规定。从2019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指导意见》(清整办函〔2019〕131号)“鼓励地方上市后备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进行规范培育”到各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后备企业在四板培育后的优先政策,这说明,梯度培育早已是证监会到各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推进的方向。
天府新四板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塔基部分,也是四川建设多层次资本市的重要组成,也是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业最为匹配的资本市场培育园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