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股权市场是非上市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

ས་ཁོངས་རང་བཞིན་གྱི་རྐང་དབང་ཚོང་ར་ནི་ཚོང་རར་ཞུགས་མེད་པའི་ཁེ་ལས་ཀྱིས་ཐད་ཀར་མ་དངུལ་འདུ་འཁོར་གྱི་ཐབས་ལམ་གཙོ་བོ་ཞིག་རེད།

首页 > 新闻公告 > 新闻动态 > 详情页

绵阳发文:支持网络货运平台发展 最高按年营收4%奖励!

来源:绵阳政事 发布日期:2023-05-30

网络货运是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推动行业转型升级、规范行业有序发展的重要抓手,也是物流货运未来发展方向。

为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支持网络货运企业做大做强,继续推动全市物流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近日,绵阳市出台了《绵阳市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共六个部分

主要内容包括

支持对象、支持时间、支持政策

申报和审核、申报资料和其他方面

内容要点如下

一、支持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网络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并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

2.企业注册地在绵阳市市辖区(指区、园区),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或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且纳税在本地的企业。

3.网络货运业务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合计3亿元以上(含3亿元)。

4.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年度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支持时间为2021至2025年

三、对符合条件的网络货运业务年营业收入为3-5亿元(含5亿元)、5-10亿元(含10亿元)以及10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按照不超过年营业收入3%、3.5%、4%的比例给予年度奖励;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网络货运业务当年对市区两级财政贡献的总和。2024年、2025年年度奖励金额分别退坡10%、20%。

四、奖励每年兑现一次,当年兑现上年度奖励。申报时间为每年5月1日至5月20日。2021年、2022年的奖励在2023年一并申报兑现。

五、申报流程:

网络货运企业向所在地的区级交通运输部门提交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包括:

1.企业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2.纳税情况证明(税务部门出具);

3.营业额情况证明(以纳税申报表为准);

4.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以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5.年度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以企业提供的声明为准);

6.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以“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