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调一个“量”字,支持做大金融总量
《实施意见》首先提出,将从做大金融产业、做大融资规模、发挥保险综合效能、提升直接融资水平这4个方面支持做大金融总量,并规定了相应的奖励机制。
例如,将实施金融业发展综合奖励政策,根据市(州)(不含成都市)上年度金融业增加值、新增社会融资规模增幅等因素进行综合排名,分档给予奖励,支持地方做大金融产业,增加金融资源有效供给。
对不同类型银行机构年度贷款余额、贷款余额增幅情况进行综合排名,分档给予奖励;对不同类型地方金融组织按年度提供融资余额增量等因素进行综合排名,分档给予奖励,推动做大融资总量。
还将实施直接融资奖励政策,按市(州)直接融资、上市储备等相关因素进行综合排名,分档给予奖励,支持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二、 瞄准一个“融”字,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实施意见》提出,将推动产融合作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包括支持建设更高水平“天府粮仓”,推动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服务业融资发展,以及有效扩大全省投资与消费。
其中,围绕守牢建好“天府良田”重点任务,《实施意见》明确,将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贷款贴息中央财政奖补政策。
聚焦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企业融资发展,《实施意见》明确,将重点支持六大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文化体育、内外贸等领域中小微企业融资,并给予获贷企业一定比例贴息,支持降低融资成本。
以及将充分释放投资与消费潜力,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保交楼”专项借款贴息、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贷款贴息等阶段性政策,并根据经济运行态势动态调整。
三、围绕一个“活”字,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实施意见》提出,要扎实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并提出了一揽子支持和奖补措施。
在科技金融方面,围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聚焦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需求,支持做好全方位金融服务。
在绿色金融方面,聚焦“双碳”目标,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和绿色信托发展。支持绿色债券发展,对发行绿色债券的主承销机构给予一定奖补。
在普惠金融方面,以引导金融服务小微企业、“三农”主体融资为主线,落实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奖补政策,对创业担保贷款给予贴息,对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给予奖补,对发放农户小额信贷的农村金融机构给予奖补支持。
在养老金融方面,大力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规范发展个人养老金等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做好养老产业融资能力提升,对银行机构运用养老再贷款发放的贷款给予奖补。
在数字金融方面,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推动金融产品、服务渠道、业务流程数字化升级,为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信息安全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和金融服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