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作为金融机构种类最齐全、数量最多、金融市场发展速度最快的省会城市之一,其具有特殊的历史使命和雄厚的发展潜力,是新时代中西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擎。
为加快推进国家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成都市公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壮大,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成都市促进公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自2021年10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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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聚焦公募基金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机构落户、经营发展、人才培育、机构注册等方面,具体提出以下措施。
支持公募基金管理机构集聚发展,对在本市新注册的公募基金管理机构,按其实缴资本的1%,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奖励。
支持公募基金管理机构增强实力,支持本地公募基金管理机构增强资本实力,实缴资本金增加额达5亿元及以上的,按实缴资本金增加额的2‰,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支持公募基金管理机构改善办公条件,在本市无自有办公用房的公募基金管理机构,因业务发展需要在本市首次购置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价格的5%,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补贴;对在本市租用办公用房的公募基金管理机构,按照实际缴纳办公用房年租金额给予每年50%的租金补贴,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实施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经营贡献奖励,鼓励各区(市)县对注册在辖区内的公募基金管理机构实施经营贡献奖励,区(市)县每年可按照机构上一年度对区级地方经济发展实际贡献对班子成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吸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落户存续期超过1年、完成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且符合成都市特色金融功能区布局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实缴资金规模(以申报的上一年底计算)的3‰,一次性给予其基金管理机构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改善办公条件,对注册在成都市特色金融功能区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给予租房补贴,按照实际缴纳办公用房年租金额给予每年30%的租金补贴,累计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
吸引高端公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人才,对申报“蓉漂计划”和“产业生态圈人才计划”,且符合条件的公募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人才给予资金资助。经认定的机构核心人才,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不受户籍和社保缴纳时限的限制。对符合条件的机构核心人才,提供人才公寓住房保障。
实施地方经济贡献奖励,对就职于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核心人才及专业骨干人员,各区(市)县每年分别按其对区级地方实际贡献的50%及25%进行奖励,每人最高奖励50万元/年。
建立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绿色通道”,为合法合规的公募基金管理机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在成都市区域内设立提供便利的注册登记服务,经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组织甄别同意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新设机构登记、公章刻制和涉税事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