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四板”融资 泸州扶持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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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构建泸州市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使企业做大做强。泸州市七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泸州市鼓励企业进入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开始贯彻执行。《办法》中明确了“四板”挂牌企业的扶持标准、申请条件及材料、审核程序等。《办法》中对在中心不同板块成功挂牌的企业扶持标准进行了划分,具体补贴内容如下:
一、在融资板成功挂牌的,一次性给予25万元人民币补贴;完成直接融资的,按募集资金总额的0.2%给予奖励。
二、在交易板成功挂牌的,一次性给予60万元人民币补贴;完成直接融资的,按募集资金总额的0.2%给予奖励。
三、企业在中心不同板块间成功实现转板挂牌的,一次性给予相应板块差额部分补贴。另外,在挂牌或转板的过程中,企业对其进行规范、股改、重组涉及的税费享有减免的优惠政策。
《办法》中指出了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泸州市(或区县)金融办提出书面申请,受理后经市政府或区县政府审批。
中心将积极配合泸州市政府开展对企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秉承“让每一个为中小微企业都能实现融资的使命”,化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助力其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