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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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8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证监办函〔2022〕840号,简称《指导意见》或“840号文”),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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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7日,中国证监会批复北京市政府,同意在北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北京股交”)开展认股权综合服务试点(简称“认股权试点”“试点”)。这是认股权综合服务在全国的首个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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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晚,证监会公布了《关于深化公司债券注册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要实施发行人分类监管。按照扶优限劣原则,完善知名成熟发行人制度,简化申报材料要求,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审核效率;对存在公司治理失范、债务短期化、高杠杆过度融资等情形的发行人严格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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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院,对金融案件实行集中管辖,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将有利于提高区域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这也意味着,四板市场在新的改革发展中更有了司法保障与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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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性股权市场在落实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该市场仍面临股权融资功能不强、企业信息披露可追溯性不足、运营机构定位和模式不清晰等发展瓶颈,亟待突破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