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小微企业 助力科技创新 “四板”市场发展面临新机遇
6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报告进行专题询问,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围绕中小微企业股权融资问题做了报告。易会满在报告中提出,运用好四板市场是促进股权融资标本兼治的根本性措施之一。
“运用好四板市场”的提法,当即引发各方瞩目。更有市场人士将其解读为区域股权市场起飞发展中的“空中加油”。
扶持小微企业的重要平台
区域性股权市场又被称为四板市场,是主要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的私募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地方人民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
可以说,区域性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塔基”,是服务于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非上市公司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重要平台。
此前不久,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中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报告(2018)》。作为我国政府相关部门首次公开发布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白皮书,报告全面总结梳理了2018年各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方面的主要工作和成效,充分肯定了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有效补充作用,并明确提出下一步将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区域性股权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塔基,具有准入门槛低、企业数量多、服务多元化的特点,在对接实体经济、服务小微企业、实施普惠金融、推进区域资产证券化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优势。” 业内人士表示,经过10余年的探索和实践,区域性股权市场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逐渐形成了清晰的板块层次,具有服务中小微企业投资融资、交易结算、登记托管、培育孵化、信息资源集聚、金融创新等功能。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年末,全国34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共有挂牌企业2.48万家(其中股份公司8395家),展示企业9.86万家,纯托管企业6809家,累计为企业实现各类融资9063亿元(其中2018年融资1783亿元),累计开展公司治理、财务法务、融资实务等讲座5000多场,培训30多万人次,辅导6000多家企业实现改制,培育800多家企业成功转入沪深交易所、新三板等更高层次市场,帮助近7000家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获得地方各类奖补资金14亿元。
科技创新的重要助力
近期,科创板开板以及即将有首批公司上市交易的进展,成为业界关注焦点。不过,就在众多“赶考”科创板的公司中,也出现了来自四板市场的“考生”。
6月19日,2019年第5次科创板上市委审议会议在上交所召开,容百科技、光峰科技两家公司通过了上市委的审议。其中,容百科技成为第一家过会的四板挂牌企业。
从全国各地区域股权性市场发展看,大多数市场均已经综合运用各种融资手段,最大效率地解决科创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科创企业迅速发展,并对科创型企业进行孵化培育。
比如,广东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就通过深入挖掘科创中小企业在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融资需求特点,结合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服务宗旨,构建适合科创中小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精准服务体系,在企业成长不同阶段提供精准服务,缓解科创企业融资难的困境。
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明确提出将“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推广到全国8个改革试验区域。一个月前,天府股交中心首个科技创新专板试验基地在成都三泰魔方创新创业园授牌,标志着四川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专板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立“科技创新专板”与当前上交所的科创板,有怎样的联系和区别呢?
天府股交中心总经理刘肃毅表示,两者都属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下面向科技创新企业的专门板块,但定位不同。科创板面向成熟的科技企业,科技创新专板面向有潜力的企业,前者是直接服务,后者是培育孵化。“如果说科创板是林场,选择的都是成材树木;那么科技创新专板就是苗圃,主要是培育作用,为科创板提供‘种子’企业。”刘肃毅认为。
未来发展面临重要机遇
毫无疑问,区域性股权市场经过10年的发展,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区域性股权市场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
2018年8月底,证监会在四川成都组织召开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座谈会,这是证监会组织召开的区域性股权市场首次全国性会议。当时业内人士表示,“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座谈会”的召开,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国区域性股权市场正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期,对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协同发展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 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了大力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指导意见》表示,区域性股权市场逐步走上了规范发展的道路,历史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基础制度不断健全,业务风险总体可控,服务支持了一大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但功能发挥还不充分,仍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为此,《指导意见》从准确把握市场发展定位、严格实施分类分层管理、做实做精股权融资业务等10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发展的具体要求。
“下一步股权融资方面有几项工作:第一,推动科创板顺利开板交易;第二,深化新三板改革;第三,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促进其成为地方政府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把区域性股权市场,即四板市场运用好。”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上,易会满的这一回答,让各方看到了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小微企业的多重“角色”,更让关心四板市场发展的业界进一步增强了信心。
来源:金融时报;作者:赵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