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股权市场是非上市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

ས་ཁོངས་རང་བཞིན་གྱི་རྐང་དབང་ཚོང་ར་ནི་ཚོང་རར་ཞུགས་མེད་པའི་ཁེ་ལས་ཀྱིས་ཐད་ཀར་མ་དངུལ་འདུ་འཁོར་གྱི་ཐབས་ལམ་གཙོ་བོ་ཞིག་རེད།

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业协会区域性股权市场委员会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

发布日期: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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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业协会区域性股权市场委员会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区域性股权市场委员会组织召开专题学习研讨会议。会议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近日印发的《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指导意见》(清整办函〔2019〕131号,简称《指导意见》),对《指导意见》进行学习和研讨。主任委员、天府股交中心总经理刘肃毅主持会议,协会场外市场部主任李薛青、委员会委员及各股交中心负责人、部分证券公司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对《指导意见》进行了逐条解读,并就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共同推动解决行业难点问题、正确评价《指导意见》、下一步的工作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与会代表各自对《指导意见》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认为,强化信息披露、开发合格投资者、市场参与主体的自律管理、证券账户代开、发挥各地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功能等是各股交中心共同面临的大问题。各股交中心要加强协作,研究和探讨如何破题,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进一步规范发展。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指导意见》是一份承上启下的指导性文件,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各股交中心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行业沟通交流的意识,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与各地金融局、证监局、人民政府对接,积极协调争取。

       下一步各股交中心要着手研究债券发行、小额公开发行证券等创新业务试点,启动对证监会132号令的评估等工作,进一步助力区域性股权市场提升影响力和谈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