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股权市场是非上市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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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优化区域性股权市场生态

发布日期: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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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第一家区域性股权市场(以下简称“区域市场”)在天津设立。2012年底,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随后全国各省市陆续成立区域性股权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进入规范发展阶段。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首次赋予区域性股权市场为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发行、转让提供场所和设施的法定功能和地位,为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奠定了法治基础。作为服务地方中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平台和主渠道,经过十多年的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在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发展普惠金融、培育创新创业市场主体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和重要贡献。

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传导平台

服务中小微企业是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使命与宗旨

       根据2021年9月12日第三届小微经济发展论坛发布的《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报告》,截至2020年底,在我国市场主体中,中小企业户数占比达95.68%,营业收入占比62.98%,利润总额占比53.46%,缴纳税收占比达60.1%。中小微企业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提升市场活力和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对经济贡献进一步提高,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

       作为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区域市场承担着服务中小微企业发育、发展的历史使命。在多年实践中,各区域性股权市场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发展特点,建立了各具特色、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帮助大量中小微企业提升直接融资能力、盘活股权资产、增多融资机会。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累计实现各类融资1.63万亿元,其中股权融资3601.95亿元,债券融资4375.51亿元,股权质押融资5814.68亿元,其他融资2497.75亿元,有效拓宽了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区域市场是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综合施策平台

       区域市场是为其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划内的中小微企业私募证券发行、转让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的私募证券市场。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制度日益完善,基本形成了法规制度和监管框架的顶层设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合规经营与风险防控体系,市场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持续加强。截至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共设立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35家,服务范围覆盖32个省级行政区,基本形成了“一省一市场”的格局,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已成为各地方政府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

       为扶持区域中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新创业,各地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出台支持政策,包括在区域市场设立科技创新专板试验基地等创新板块;对在区域市场挂牌并实现股权融资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由省财政予以补助;对协助企业挂牌、融资的金融机构、增信机构、保荐机构等服务机构或区域市场运营机构直接给予一定奖励等。据统计,共有6800余家企业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获得各级地方政府奖励补助资金超过14亿元。扶持地方中小微企业发展平台效应显著。

多方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近年来,区域市场不断提升服务深度,拓宽服务广度,助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发展。

       一是发挥金融基础设施作用,凝聚各方资源服务中小微企业。区域市场利用熟悉和了解当地中小微企业的便捷条件,通过发动会员机构、整合市场相关资源、依托自身平台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在经营管理和成长过程中所需的股权结构、确权登记、财税顾问、融资撮合、法务风控、政策咨询、上市培育、专题培训等多元化综合服务,为有特定需求的企业提供“一企一策”的个性化解决方案。近年来,浙江、安徽、重庆、深圳、宁波等地的多个区域性股权市场组建股权服务集团,或设立提供配套金融服务的投资、咨询、担保、小贷或互联网金融等专门机构,进一步提高托管挂牌企业的规范运作水平和成长性。

       二是发挥托管登记功能,服务区域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为未上市企业提供股权确权和托管登记服务,是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一项法定功能和基础业务。2019年以来,区域市场还按照银保监会印发的《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为所在地的城商行、农商行、金融租赁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股权登记托管等服务。截至2021年11月底,区域性股权市场共登记托管公司约5.49万家,其中挂牌公司3.66万家、纯托管公司1.09万家,托管总股本3.22万亿元。通过开展股权确权、出具合规证明等手段,有力促进了托管企业的股权规范管理和有序流转,促进形成产权关系明晰、股权结构合理、监管体系完善的良好局面,为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奠定基础。

       三是发挥金融科技优势,支持区域经济数字化转型。数字化转型已成为拉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之一。部分区域市场通过探索创新驱动、技术赋能等服务手段,推进大数据分析、区块链、云计算等金融科技与业务的深度融合,创新服务和商业模式,有力支撑了业务拓展和市场合规业务的开展。2020年以来,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深圳等市场开展区块链试点,与中国证监会监管区块链实现连通对接,部分市场还加入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节点,有利于提升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品质,推动地方金融监管工作。

区域性股权市场是普惠金融的直达机制

       第一,区域市场具有普惠金融属性。区域性股权市场是服务最广大的非公经济市场主体、集中培育中小微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主阵地。作为生长在地方的“草根资本市场”,区域市场能够在家门口就近、低成本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资本市场不再那么遥不可及。截至2021年11月底,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的公司中,中小微企业约占98%,科技型企业约占48%。在区域市场挂牌的企业平均股本2000万元左右,平均每次股权融资金额1636万元,约为同期新三板挂牌企业平均水平的45%。区域市场服务企业更多、更小、更基础,普惠金融属性明显,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普惠金融功能的具体体现。

       第二,服务县域经济、助力脱贫攻坚。发展县域经济是推动三农发展、助力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的基础,扶大做强中小微企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区域市场在服务县域经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当地就业和收入增长。尤其对于经济基础较薄弱的地区来说,区域市场提供的基础性金融服务帮助企业增强了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利于带动贫困县市的资源转化,帮助更多贫困人口就业、增收、脱贫致富奔小康。截至2020年底,区域市场挂牌展示县域企业2.8万余家,涉农企业1.5万余家,贫困地区企业1.1万余家,分别占全部挂牌展示企业总数的17.4%、9.3%和6.7%。各区域市场助力县域企业实现各类融资近1000亿元,帮助企业获得政府各类补贴近9亿元,各类直接公益性捐助金额1900余万元。区域市场还累计投入5000余万元,举办融资、财税、政策解读等各类培训近1万场,培训35万余人次。

       第三,培育孵化推动创新创业。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是发展普惠金融的主要目标之一。近年来,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的总体质量逐步提升,多个市场推出了“科技创新专板”“专精特新板”等板块,成为各地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微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投后企业的聚集地和上市重点后备企业的孵化器。通过区域市场的培育孵化,一批优秀的创新创业企业脱颖而出,并由此进入新三板、交易所的资本市场发展之路。截至2021年10月底,区域性股权市场提供服务的企业中,累计转交易所上市69家,转新三板挂牌735家,被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收购58家,改制为股份公司5205家。

自律管理在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中发挥积极作用

       区域市场发展过程中,自律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作为证券行业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自律组织,通过建立区域市场自律规则体系,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市场建设,建立专业委员会研究区域市场发展重点问题,凝聚共识、防范风险,助推区域市场规范发展。

       第一,建立区域市场自律管理体系。为规范区域市场发展,协会参与制定了《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和《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132号文”)。先后发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自律管理与服务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服务规范》)等自律规则。协会对区域市场的自律管理从两个方面达成。一是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市场。在《业务规范》中对证券公司参与区域市场发展的程序、业务服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自律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指导证券公司区域市场业务发展,防范业务风险。二是规范区域市场服务。《服务规范》从会员管理的角度,对区域市场的合规风控、投资者保护、服务国家战略及履行社会责任、登记托管结算和从业人员管理、自律服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促进区域市场规范发展。

       第二,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市场发展。证券公司是区域市场发展的重要参与者,既作为区域市场的股东直接参与市场的治理和运营,也是区域市场的中介机构,提供资金融通、业务拓展、合规管理、培训咨询等多方面支持。近年来,证券公司通过向区域性股权市场派出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为区域市场提供营业网点及业务拓展渠道支持、向区域市场输出合规风控等管理理念和制度、为挂牌企业提供客户资源对接以及提供资金、技术等支持区域市场发展。

       近年来,协会积极支持证券公司把参与区域市场作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布局、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举措。2012年,协会根据监管部门的部署,对证券公司参与区域市场业务实施管理,促进了证券公司参与区域市场业务的规范发展。2014年,为进一步支持证券公司参与区域市场业务,协会将证券公司区域市场业务事前备案改为存档备查,支持证券公司从股权合作和业务支持等角度深度参与区域性股权市场。2018年《服务规范》进一步细化了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在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业务类型和规范要求。截至目前,共有36家、40家次证券公司入股了区域性股权市场,其中11家次证券公司为第一大股东,占比27%;29家次证券公司为非第一大股东,占比73%。

       第三,推动建立健全传导服务平台。132号文明确了协会履行区域市场自律管理职责,区域市场可以以特别会员的方式加入协会,接受自律管理和服务。2018年,协会吸收33家区域性股权市场为特别会员,并成立区域性股权市场专业委员会,作为健全区域性股权市场自律管理体系的重要一环,促进了区域市场健康发展。委员会自成立以来,通过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发展规律,反映行业关切,相关研究成果和意见建议已成为政策制定依据。

健全功能,更好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更好地支持区域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优化区域市场发展生态,增强服务中小微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

       第一,坚持市场功能定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区域股权市场的核心功能是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普惠金融。2021年12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区域股权市场推动资本要素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立足区域市场的基本功能定位,需要各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对区域市场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区域市场发展。一是采取措施支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进入区域市场挂牌培育,支持区域市场开展普惠服务,进一步发挥其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中的积极作用。二是根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部署,结合区域金融发展战略,选择运行安全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区域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三是体现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的平等性和普惠性,参照新三板相关税费政策给予区域市场合格个人投资者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税收优惠。四是推动建立工商登记部门与区域市场之间的股权登记信息对接和数据共享机制,降低企业股权管理成本,防范企业股权重复登记、遗漏或虚假登记等风险。

       第二,发展债权融资,提升市场融资能力。目前,区域市场挂牌企业可以运用的融资产品只有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和可转债。由于区域市场挂牌企业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业绩不足、增信措施缺乏,有限责任公司债券融资业务受到限制等,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挂牌企业的股权融资成功率,制约了区域市场功能发挥,也影响了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因此,根据实际需求,与时俱进出台有利于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发展的政策组合,丰富市场的交易品种和融资工具,提升区域市场融资能力十分必要。监管部门可考虑在加强投资者适当性、发行人资质、持续督导等合规风控措施基础上,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债券融资,通过市场化机制开发更多适合中小微企业的债券创新品种,完善中小微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扩大债券融资规模。

       第三,畅通对接机制,优化市场发展生态。夯实区域市场多层次资本市场“塔基”“苗圃”作用,从全面实施注册制、提升上市公司培育质量、优化资本市场生态的战略高度,建立区域性股权市场分别与沪深北交易所和新三板的对接机制,优化区域市场发展生态。沪深北交易所和新三板可依托区域市场建立上市挂牌推广及培训服务基地,在企业成长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提供与之相匹配的培育孵化服务,从早期阶段就辅导企业建立良好的股权文化和规范运作意识,并实现贯穿企业挂牌上市、转板升级或摘牌退出的“全链条”服务;探索建立企业规范培育的市场化服务机制,由区域市场直接对口提供企业规范培育服务。

       第四,强化自律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规范区域市场运作和中介机构运营是区域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从证券公司参与区域市场业务的情况看,证券公司参与程度与区域市场业务发展水平和风险控制水平呈正相关关系。应进一步发挥协会自律管理作用,推动证券公司参与区域市场治理、规范运作。同时,进一步强化证券公司中介服务职能,发挥好人才、技术、资金、风险管理方面的优势,承担起中小微企业、涉农企业、县域经济企业服务“资本市场引路人”的职责,促进区域市场服务水平的提升,并对证券公司通过区域市场践行普惠金融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出台鼓励政策予以支持。

文章来源于中国金融杂志 ,作者​中国证券业协会
执笔人:申屹(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服务二部总监)龚波(区域性股权市场委员会副主任、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董事长)
来源:《中国金融》2022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