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即专业化与专项技术;“精”即产品的精致性、工艺技术的精深性和企业的精细化管理;“特”即产品或服务的独特性与特色化;“新”即自主创新、模式创新与新颖化。
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
1、主要指代那些集中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中高端产业领域的尚处发展早期的小型企业,它们始终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普遍具有经营业绩良好、有科技含量高、设备工艺先进、管理体系完善、市场竞争力强等特点;
2、并且极具发展潜力与成长性,有望在未来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的企业。
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特点:
1、经济效益: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至4亿元之间,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
(1)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本企业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
(2)且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名列前茅或全省前3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创新能力:
(1)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
(2)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至少获得5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或15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3)近2年企业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至少1项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5)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4、经营管理:
(1)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采用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如5S管理、卓越绩效管理、ERP、CRM、SCM等。
(2)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获得省级及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1项以上。
(3)企业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4)企业已建立规范化的顾客满意度评测机制或产品追溯体系。
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必备条件:
1、已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2)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拥有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产品的中小企业以及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
(1)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
(2)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
(1)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
(2)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较好专业背景和较强生产经营能力,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
(1)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
(3)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专项条件:
1、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经济效益:
(1)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
(2)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
(1)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
(2)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创新能力:
(1)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2)截至申报之年的上一年底(比如申报之年为2021年,那就是2020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
(3)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4)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5)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
(1)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
(3)企业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评审指标申报企业准备好材料,交由市工信局进行初核,并推荐至工信部参与终审,初核指标指标类别:
1、必备指标4项,缺一不可:
(1)注册满3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获得当地省、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优先推荐,参评企业需未获得过工信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
(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
(4)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2、可选指标10项,至少6项符合:
(1)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
(2)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截至2019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
(4)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5)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6)企业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特色称号(称号名称参照附件2:申报书第五部分第三条内容)。
(7)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9)拥有自主品牌。
(10)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专精特新”能奖多少钱?2024年全国奖补政策汇总
2021年初,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启动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一、国家
2021-2025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100亿元以上奖补资金,引导地方完善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分三批(每批不超过三年)重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标准:
已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600万元/家,每年200万元。
此外,还在企业培育、政策支持、服务开展、环境优化等方面给予支持。
(1)强化梯度培育。通过深入开展中小企业“双创”不断孵化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并促进其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建立和完善“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
(2)加强政策支持。完善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政策,建立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动的工作机制。推动技术、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向“专精特新”企业集聚。结合本地实际,着力在资金、政策等方面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壮大。
(3)开展精准服务。融资服务,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质企业上市培育。创新服务,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和工业设计赋能专项行动,提升企业掌握和运用数字化和设计资源的能力。公共服务,支持服务机构开发针对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服务项目,广泛开展管理咨询、人才培训等服务。
(4)优化发展环境。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推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产学研协同创新向纵深发展,不断完善中小企业创新生态。
二、四川
成都市
对进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名单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
另外,针对四川各地市州的奖补政策,天府君已在之前的文章为大家介绍过,各位可点击下方链接查看。
天府新四板“专精特新”专板,聚焦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2023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2023—2025年)》,明确分层分类培育优质中小企业,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综合金融和上市规范培育服务,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赴新三板、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22年11月证监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提到,“全国股转系统要同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针对专板培育层企业的合作衔接机制。”
2022年4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成都市关于支持企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若干扶持政策》,对首次在天府股交中心“专精特新”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每户1万元奖励。本政策自2022年5月19日施行,有效期2年。并充分发挥四板市场塔基作用,率先按照北交所上市条件,先期孵化、培育企业并审查相关项目,推动更多优质中小企业在北交所上市。
天府新四板“专精特新专板”是为加强对川藏两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和上市规范培育功能,按照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设立的拟上市培育孵化专板。
天府新四板“专精特新专板”将整合政府和市场各方资源,聚焦川藏两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升优质中小企业规范发展质效,旨在为构建川藏两地经济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天府新四板“专精特新专板”将对板内企业划分为孵化层、规范层和培育层三个层次进行专业服务。针对尚未达到规范层或培育层标准的专板企业划入孵化层;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得过B轮以上私募股权融资的专板企业划入规范层;第三层是培育层,主要针对川藏两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拟上市后备企业;主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达到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或全国股转系统创新层相应指标50%以上,且具备上市潜力或具有明确上市规划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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