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股权市场是非上市企业直接融资的主渠道

ས་ཁོངས་རང་བཞིན་གྱི་རྐང་དབང་ཚོང་ར་ནི་ཚོང་རར་ཞུགས་མེད་པའི་ཁེ་ལས་ཀྱིས་ཐད་ཀར་མ་དངུལ་འདུ་འཁོར་གྱི་ཐབས་ལམ་གཙོ་བོ་ཞིག་རེ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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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企业扶持力度 挂牌“四板”政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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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流县人民政府明确“四板”挂牌企业的扶持标准   为鼓励和引导优质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双流县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双流县拟上市(挂牌)企业扶持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并开始贯彻执行。《规程》中明确了“四板”挂牌企业的扶持标准、申请流程及申请材料。《规程》中对在中心不同板块成功挂牌的企业扶持标准进行了划分,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补贴,具体补贴内容如下:   一、在展示板成功挂牌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人民币补贴;   二、在融资板成功挂牌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人民币补贴,其中,挂牌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再一次性给予20万元人民币补贴;   三、在交易板成功挂牌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人民币补贴,企业可申请解决土地产权归属问题,且企业将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固本的,在双流县县级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中给予转增股本缴纳税收县级实际留存的全额补贴;   四、企业在中心不同板块间成功实现转板挂牌的,一次性给予相应板块差额部分补贴。   《规程》中指出了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双流县金融办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流县金融办受理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并报双流县促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规程》还对申请资料做出了规定。   中心将积极配合各市(州)政府开展对企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工作,秉承让每一个为中小微企业都能实现融资的使命,在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的同时,助力企业规范治理,提高企业质量,为企业自身的发展注入活力。